和尚:依法剥削合法卖国
依法剥削合法卖国
作者:和尚 原载:广州街坊论坛
改革开放以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制度,建设法制国家”是走资派和精英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言外之意就是说,毛泽东时代中国“无法无天”,不是法制国家,法律制度不健全。三十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功绩之一,就是加强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法制建设,完善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法律制度,把中国建设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法制国家。现在的法律比毛泽东时代多了许多,贪官污吏,嫖客隐君子比毛泽东时代也就多了许多。高举着“四项基本原则”走向资本主义三十年了,法律制定了一个又一个,以权谋私的汉奸,卖国贼也就越来越多了。“廉政风暴”的力度一次比一次大,行贿受贿的钱数也就从百万、千万涨到了亿万。
国家、军队、警察、法律在阶级社会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奴隶主阶级如此,地主阶级如此,资产阶级如此,无产阶级亦如此。
资产阶级的先进代表,制定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投资法、银行法、外资法、合资法、证券法、劳动法,成千上万,数不清的法,据说都是为了公平保护中国人,外国人,所有人的利益和财产不受侵犯。真可笑,穷光蛋和亿万富翁有少平等利益,一无所有了还需要保护什么私有财产。劳动者的生活资料必须保护。真逗人,无产阶级的生产资料保护到哪里去了?保护到先富者的腰包里去了。无产阶级没有公司、没有投资、没有银行、没有证券,没有国家。资产阶级的法律,保护无产阶级没有的东西,却让无产阶级遵守这些法律,这就是公平。没有资产阶级“法制观念”的人,对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愤愤不平。对外资控制中国企业、银行大声疾呼“中国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要知道,这是走资派在依法办事,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特色社会主义的劳动法保护中国无产阶级的必要劳动不受侵犯,这样中外资产阶级的剩余价值才能得到充分保证。当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犯,拿起资产阶级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无产阶级合法斗争的手段,得到的利益,以劳动力的价值为限。如果还想要别的什么政治和经济的东西,那就是违法,就是造反,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空想。多么健全、完善、和谐、与国际资本接轨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社会。
无产阶级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包括一切封建和资本的法律。说这些“老话,套话,过时的话”,是思想不解放的表现。可是,“思想解放”了,而身子骨没解放,还受压迫,被剥削,这不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吗?所以,还是思想不解放,才符合客观实际。阿Q老兄,可惜啊!当年,你没能和小尼姑结婚,今天,后继无人了。
和尚 “五一国际劳动节”作“解放”小品 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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