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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未开庭,被告就声称已胜诉—改制企业腐败无人管,终将酿大祸(61)

2025-02-23 观点 评论 阅读

 法院还未开庭,被告就声称已胜诉

这几天一直在关注家乡的杀童案。我和老公杀一条鱼手都打抖,捅了一刀的鱼溅血蹦跶的样子实在让人惊心!一个自己也生儿育女的人了,居然一次杀伤31个活蹦欢跳的孩子,怎么下得了手?太不可思议了!

  不可思议的事情接踵而至,有网友通报:被告在评论栏中声称已经胜诉了。
  我说不会吧?法院还没开庭呢。
  网友说:自己看吧。

  果然,被告在评论栏新贴了一串:“现在想想博主真可怜,单枪匹马,自以为可以怎么样?在仪征这场官司必败,何以见江东父老、、、、、、、、、、、、、、、、、、”

  这就怪了,节前我曾和法官联系,想复印被告的辩护词。
  法官说:不用,反正开庭的时候对方会出示的。
  我说:不是应当在开庭前交换吗?
  法官说:开庭是干什么的?就是双方举证、辩论,查清事实啊。 
  ——现在开庭调查尚未开始,被告怎么就胜诉了哩?

  虽然被告谎话连天,但此次“必败”说得底气十足,不象是说谎。尤其他提到“在仪征”——似乎从仪征能摆平司法的大哥那里,买了不少“定魂补气丸”。因此,博主不打官司则罢,打则必输。而输了官司是很没面子的事情,所以被告很同情。
  
  不过,博主学习“八荣八耻”,只记得“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等,从不记得有:“花钱赢官司光荣,不花钱输官司可耻”这一条。将博主比作“单枪匹马”的赵子龙,博主也觉得不符合事实,有点过誉。
  
  春晚印象最深的节目,是刘谦的魔术——众目睽睽之下,他居然将手伸到钢化玻璃台面里去了。抽出来以后,玻璃完好无损!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很硬,也很透明,想必看魔术师如何变司法魔术也很精彩。
  所以关注此案的网友们,让我们以欣赏春晚的心情,静候表演开始吧。

标签:被告   开庭   官司   胜诉   魔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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