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家园
还 我 家 园
——揭露长沙市天心区南湖片区北部棚户拆迁项目指挥部的做法
我叫高学林,女,现年56岁,中共党员。系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福胜街3号房主。
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对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棚户区域进行改造的要求,长沙市天心区政府于2009年中旬成立天心区南湖片区北部棚户拆迁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为“指挥部”)。建设单位是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其开发性质表面为政府征收,实为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沙的经营性商业开发,我家房屋正处其开发红线范围。
2009年9有3日,指挥部在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对福胜街房屋全部围挡。致使我门面无法经营,举家无以维持生计至今。因该项目商业开发商与广大被拆迁户的分岐较大,于2009年12月由天心区出面以商业开发转为行政征收...的行式。请问这是否依法办事。
2009年12月21日 ,指挥部下达通知,限我三日内腾空房屋,签署拆迁协议,否则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当我将通知内容告知我全家后,一直失业居家靠我每月经济援助的亲弟弟高铭于第二日含愤自杀身亡。年仅51岁。而指挥部工作人员无视我弟弟的死亡,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他们甚至还丧尽良心地斥责我们捏造事实,限我当日签字卖房。
2010年1月21日 ,指挥部在拆迁协调工作中,对我提出就地安置的要求予以否决,明确以货币补偿为唯一条件。而我产权面积107平米(加上违章面积为200多平米)的四层结构房屋评估价仅为118万元,尚不及该地段等同面积价格的六分之一。
1月29日 ,国务院颁发《搬迁条例征求意见稿》。省、市政府针对意见稿明确指示拆迁工作不得强制执行。
2月2日 清晨,指挥部组织公安、城管、消防、工程、医疗等约100余人进行第1次暴力强拆,殴打我独子彭佳昕,抢走其手机至今未还(仅手机有强拆行为录像)。当晚我将情况写信给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如实反映。
2月5日 下午,指挥部补发天心区政府对我房屋进行拆迁安置决定,其鉴发日期为 2010年2月2日 。
3月8日 ,长沙市天心区城管支队20多名城管人员对我宣读强拆通知。
3月18日 晚,两名自称是坡子街派出所所长的警员在我房屋内对我和我丈夫进行恐吓辱骂,扬言:“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4月7日 上午9点半,指挥部再次纠集公安、城管、消防、工程、医疗等庞大的暴力拆迁队伍,人数多达400余人。中止坡子街、福胜街汽车通行、将我房屋周边紧紧围住,其中40-50人强制冲入房屋,在不出示任何身份证明的情况下,违法搜身且多次对我丈夫、独子、妹妹及表姐殴打,抢走他们的手机,中断他们与外界联系后,以强制手段将他们没有任何理由的扭到坡子街派出所,控制其人身自由时间达4个多小时,他们甚至还对路见不平仅只斥责几句讲公道话的群众进行殴打和谩骂。我举家赖以生存的祖业房屋就这样被指挥部以暴力手段强折成一堆废墟。
我们今后的生活怎么办?我待业居家的独子生活怎么办?
这是和谐社会中悲冷凄惨的一幕啊!我为党为国任劳任怨工作一辈子,曾经商业局的劳模,晚年却没有了栖身之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报告中,明确表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尊敬的各级领导,我只是为了生存,提出就地安置的要求,却被天心区领导的:“这里不是平民百姓可以居住的,改造后要卖给有钱人”而予以否决(以上均有录音作证)。我不明白,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多次作重指示:拆迁工作不能以强制手段进行,按市场经济协商处理,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为什么指挥部却强奸民意,与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政策相违背?
张剑飞市长在北京回答记者时,明确表示:“政府不与民争利。”而指挥部却反复强夺民众合理合法利益呢?
尊敬的领导:今天的我怀着极其悲愤的心情向您反映这一情况,盼望您能制止这些违纪违法的行为,还我家园,维护宪法赋予我个人的合法权利!
长沙市天心区福胜街3号房主
高学林
201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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