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改革问题评论
1、房地产业属于关系国计民生的超垄断性战略产业,但受新自由主义 “
2、土地资源的特点是天然有限性和不断加剧的稀缺性形成的超垄断性。对于这种资源,现在恰恰要实行公有制与计划化才能为提高它的社会使用效率创造条件,才能符合“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的要求。如果在私有化与市场化的条件下,只会成为占有它的少数人盘剥大多数人最有效的工具,变成社会有机体中日益恶化并引发一系列的问题的巨大“癌瘤”(当前房地产业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即其例也)。
4、土地资源的垄断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强空间性。如上海生产的汽车可以和深圳生产的竞争(空间垄断性不强),但房产(因其不可移动性,空间垄断性极强)就不行。因此房地产在私有化与市场化条件下,极易形成地区性垄断,从而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和“诸侯经济”,在中国国情条件下,就会埋下国家分裂的种子。
5、房地资产流动性差,转换时沉没成本巨大,极易造成资本凝固和社会资金链条断裂,引发金融危机。由于它又主要是非生产性的大宗长期消费品,如果过度繁荣,又会成为吞噬社会财富的巨大的“销金窝”和“无底洞”。因此,房地产私有化与市场化改革导致的畸形虚假繁荣,其实质就是以损害国家、人民、社会和未来的重大战略利益为代价造就一批爆发户而已。那些推介如此“房改”模式给中国的内外“渔翁”们,其用心之深远和险恶,比之当年怂恿秦国修“郑国渠”者,何止百倍千倍!
6、在私有化与市场化的“房改”进程中,“老外”们也频繁出没于这场巨大的人肉盛宴,本来属于国家和人民的巨大城市级差地租收益,就这样被内外“豺狼”们疯狂瓜分。我仿佛看到人民鲜血淋淋白骨累累愁容惨淡,而“豺狼”们洋洋自得翩翩起舞纵酒狂欢。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啊!你难道真的不能摆脱悲惨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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