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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改革问题评论

2025-02-21 观点 评论 阅读

1、房地产业属于关系国计民生的超垄断性战略产业,但受新自由主义 “魔鬼的秘方”的影响,其私有化市场化改革已走得太远,程度甚至超过欧美及港澳台新等大多数地区。官僚与资本遂联手炒作,利用其垄断特性,运用政府权力(批地、拆迁等),借助国家金融(建房主要用国家贷款,买房也主要用国家贷款,而且使用按揭等超前消费的衍生金融工具实行跨时段掠夺)的支持,共同瓜分本应属于国家和人民所有的丰厚的城市土地级差地租收益(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又使这种收益大辐增加)。由此造成的极其恶劣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后果,却又再由国家和人民来承担。这样的改革(其他如教改、医改等亦然)实质上是利用这些产业在市场中的超垄断特性而进行的一种变相的抢劫。如果再任其泛滥,将会葬送整个国家的前途。也就是说,房地产业出现的问题不是一般的技术性问题,而是战略性问题。党中央只有在改革的方向上作战略性转变,真正贯彻和落实科学人本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略,从过度的私有化市场化的方向上大辐回收,让国有计划成分真正占据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超垄断性战略产业的主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他敲敲打打修修补补的办法都将于事无补,只会白白浪费时间与资源从而最终错过使改革避免走向“苏东化”或“拉美化”的机会。

2、土地资源的特点是天然有限性和不断加剧的稀缺性形成的超垄断性。对于这种资源,现在恰恰要实行公有制与计划化才能为提高它的社会使用效率创造条件,才能符合“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的要求。如果在私有化与市场化的条件下,只会成为占有它的少数人盘剥大多数人最有效的工具,变成社会有机体中日益恶化并引发一系列的问题的巨大“癌瘤”(当前房地产业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即其例也)。

3、土地资源私有化倾向,早在斯密与李嘉图时代,就是猛烈批判的对象,不幸的是,在号称社会主义的当代中国,这种倾向近年来竟越演越烈,有人甚至提出农村土地私有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真让人哭笑不得也!

4、土地资源的垄断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强空间性。如上海生产的汽车可以和深圳生产的竞争(空间垄断性不强),但房产(因其不可移动性,空间垄断性极强)就不行。因此房地产在私有化与市场化条件下,极易形成地区性垄断,从而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和“诸侯经济”,在中国国情条件下,就会埋下国家分裂的种子。

5、房地资产流动性差,转换时沉没成本巨大,极易造成资本凝固和社会资金链条断裂,引发金融危机。由于它又主要是非生产性的大宗长期消费品,如果过度繁荣,又会成为吞噬社会财富的巨大的“销金窝”和“无底洞”。因此,房地产私有化与市场化改革导致的畸形虚假繁荣,其实质就是以损害国家、人民、社会和未来的重大战略利益为代价造就一批爆发户而已。那些推介如此“房改”模式给中国的内外“渔翁”们,其用心之深远和险恶,比之当年怂恿秦国修“郑国渠”者,何止百倍千倍!

6、在私有化与市场化的“房改”进程中,“老外”们也频繁出没于这场巨大的人肉盛宴,本来属于国家和人民的巨大城市级差地租收益,就这样被内外“豺狼”们疯狂瓜分。我仿佛看到人民鲜血淋淋白骨累累愁容惨淡,而“豺狼”们洋洋自得翩翩起舞纵酒狂欢。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啊!你难道真的不能摆脱悲惨的命运!?

标签:国家   垄断   私有化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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