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与集体所有制
股份制与集体所有制
一位相当高的领导人说,“股份制是公有制”。我觉得很不对头,但不知如何驳他。问了一个从旧社会过来的老人,他搖搖头说,不是。那是私有制。它要是公有制,那就没有几个资本家了。我又问其他人,有人说也许是吧。其理由是:股份制与集体所有制,其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资金等等生产资料都属于参与者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制企业属于公有制,那股份制企业当然也应该属于公有制了。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不同形式。觉得似乎有点道理,但仍觉得不对。不对在哪里呢?我只好看了些马克思的著作和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知识。对这个问题似乎弄清了。说出来与同志们商讨。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资金等等生产资料,都不是资本,也不存在剥削。生产资料和货币本身并不是资本。只有当它被资本家占有,并利用它来剥削工人占有剩余价值时,才成为资本。“资本不是物,而是在物的外壳掩盖下的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生产关系。”我想清楚了。那是一种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什么呢?就是谁指派谁的问题。资本家从来就是把工人劳动力当成商品的。他用那些资金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厂房,煤炭电力等等原材料,也购买了工人的劳动力,在他的指派下工人进行生产。新的商品生产出来了。这些商品都归资本家所有。最后他一算账,啊,盈利了。他首先减去了购买的原材料,减去他消耗的煤炭电力工人的工资厂房机器的消耗等等,唯独没有减去最宝贵的东西──人存在于人的血肉之中的生命的消耗。他算账的结果是盈利了。那盈利从哪来的呢?不是从他的厂房机器设备的消耗中来,因为它等量等价地转换到新的商品中了在他结算时,已经减去了这部分消耗。打个比方。如,资本家投资500万元建了个厂进行生产销售。数年后,厂房机器设备报费,资本家总结算,刨去他购买的一切原材料、所用水电、付给工人的工资、依法纳税等等一切开支,再减去他的500万元投资,净获300万元的利润。这300万元的利润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不是从他的厂房、机器,原料、资金等等所购来的商品消耗转化来的呢?不是。因为在结算时,它已经把那些投资刨去了。那500万元中就包括这些投资。它只能在工人的劳动中,等量的转化为另一种产品。只有工人用劳动付出的存在于工人智力和体力血汗生命和时间,才能转化为增值了的这另一种商品。这里面包含着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就是资本家的利润。这个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这就是剥削。他为什么能剥削呢?那条件就是私有制。他用其资本得到对人对物的控制权他们所获得财富不是劳动所得而是以资所获。所以,凡是用资本剥削的制度都是私有制,其性质都是资本主义的。一个人用他的资本无偿占有工人剩余劳动,即剩余价值的行为,是剥削的行为,其企业是私有性质的;而多个人用资本共同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即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的行为,其分配形式是按资分配的,它也是剥削,是多户人的共同的剥削。其企业也是私有制性质的。所以,股份制是私有制而不是公有制。如果说是公有制,那只能说是资本家的集体共有制,是资本主义性质的。
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则不同。劳动人民的集体所有制是劳动者集资办的企业,他们自己劳动生产,经营管理,所得利润按劳分配,这里没有剩余劳动,没有剩余价值,更没有剥削。所以,他们的企业是地地道道的公有制企业。这里的关键是按劳分配还是按资分配。没有剥削。
作为一个高级领导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真为他害羞。如果是真不懂,那就太不应该了。那么高的职位如何适应自己的工作,如何能领导好,国家不倒霉才怪呢。如果是为了私有制成了主体害怕人们提出保宪问题而找借口,用这样的卑劣的手法忽犹人那就太卑鄙了,我看不起他。虽然我是一个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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