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错门如此定性有辱公众智商
“打错门”如此定性有辱公众智商
对于湖北省一厅级干部妻子在省委大院门口被打事件,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清泉作出批示:“民警粗暴执勤,殴打群众,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警风警纪教育,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法律意识、纪律观念。”( 新华网武汉)
看来,把“打错门”定性为“民警粗暴执勤”是想大事化小了,可这样的定性实在是有辱公众智商。
第一,埋伏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及其暴力行径极具典型意义,折射出“暴力维稳”在一些地方政府不仅仅是一种想法,而且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行政行为。把上访者作为“敌对势力”,才会有“暴力维稳”时的肆无忌惮,其中的因果关系反映了执政宗旨的异化,把政府推向了百姓的对立面。
公众对“打错门”的关注程度已超过了洪涝灾害,首当其冲的湖北没有理由对“暴力维稳”不进行公开的反思,没有理由不因此向公众致歉。
第二,在明知被打者是政法委厅官妻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实施暴力行为,其中的隐情是公众高度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问题。几个派出所民警,尽管肩负“信访专班”重任,但也不至于无知到敢于“以下犯上”。“以下犯上”,无论是在专制社会,还是在民主社会,都是触犯大忌的事情。而这6个打人警察中, 3人受到是只是行政处分,另外3人是怎么处置至今没有消息。
这6个警察为什么敢“以下犯上”,同样是公众很想知道的,首当其冲的湖北同样没有理由不向公众交待清楚。
第三,“打错门”已被公众高高举止,湖北却想把轻松放下,其中的落差又是一个值得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有什么隐情之外的隐情,如果不涉及国家机密,公众有权力知道,湖北有义务告知。
能不能妥善处置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是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把“打错门”定性为“民警粗暴执勤”,尽管可能是权衡再三后的决定,但在不正确思想的指导下作出决定,其结果只能是错上加错。
人做事天看着,政府做事百姓看着,因此无论是人做事还是政府做事,都应该三思而后行。
201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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