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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国统局一直是这样“统计”房价的?!

2025-02-27 观点 评论 阅读
今天偶然看到一则中国广播网前天发表的“旧闻”《统计局改革房价统计法 开发商不再自行上房价》:
“中广网北京9月25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道,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在70个大中城市范围内,按月调查和收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用于计算价格指数,替代了原来由各开发企业自行上房价的统计方法。

  此次调查方案中与以往的统计方法最大的不同是,不再采用原来由开发企业自行上房价的统计方法。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李宪铎认为,这将有助于数据的真实和客观。

  李宪铎:现在我们下去可以拿到真实数据,比以前的要科学一些。数据是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就要求它的真实性。

  国家统计局在官方网站上表示,这份方案是为了完善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努力规范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过程和行为,不断改进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工作。方案指出,调查的城市范围为70个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李宪铎认为,调查城市的数量还是偏少。

  李宪铎:据我所知,在国家调控政策陆续出台的情况下,一些房地产商转到了二线城市甚至三线城市,这一阵子他们房价涨得也很厉害,翻番涨。70个城市的代表性我觉得还是有限的,所以真正要把房地产调控政策调好,为中央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依据,我觉得范围还可以大一些,比如200个城市,把地市级城市都放进去,我认为也是可以考虑的。

  此次征求意见将从9月25日持续到9月30日。征求意见稿指出,新房价统计数据将于每月18日公布(节假日顺延)。”

前阵子,本网友曾看到一位学者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国统局统计的“房屋”和“住宅”,含义与我们通常的理解是有很大不同的,这是造成国统局公布的“全国房屋价格指数”和“全国住宅价格指数”远低于我们的实际感觉的原因。

经本网友搜索,找到了2009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房屋概况统计表(Word文档,点击下载)》,此表给出了“房屋”和“住宅”的定义。

房屋:“城市(建制镇以上区域)、县城(城关镇)内国有土地上的全部房屋”!

住宅:“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因此,“全国房屋价格指数”是指“城市(建制镇以上区域)、县城(城关镇)内国有土地上的全部房屋”价格的涨幅,“全国住宅价格指数”则是“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专供居住的房屋”价格的涨幅。

我们知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的价格一般是很稳定的,基本上不会随着市场上的房价变化。因此,国统局不久前在统计公中给出的“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虽然不符合我们的感觉,但是,如果是按照上述统计口径进行统计的,那么这样的结果并不奇怪,应该算是真实的统计数据。

本网友一直以为:国统局公布的统计数据“”虽然很奇怪,但是应该只是在统计口径上玩文字游戏,统计数据的应该还是调查人员直接去房产市场进行调查的结果。

然而,本网友万万没有想到,那位学者可能也万万没有想到,国统局在统计口径上玩了文字游戏还不满足,公布的房价统计数据居然是来自“各开发企业自行上房价”!

大家肯定都知道,如果要搞偷税漏税,一般就会准备两本账:一本是真的,供自己内部用;另一本是假的,用来应付税务局和工商局的检查。
国统局看来是对“各开发企业”十分放心,因此根本不派人去统计真实的成交价格,而是让“各开发企业自行上房价”,然后就用这些自行上的房价做成“国家级权威统计数据”来忽悠民众:看哪,“2009年全国房屋平均价格”只上涨了1.5%!
标签:统计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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