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强拆就没新中国”根本不雷人
在强拆中引起自焚惨剧的江西某县委书记说了一句“没强拆就没新中国”,在媒体上引来万炮齐轰,都说这句话太“雷人”。笔者在看热闹之时思索其中的门道,发现书记这话其实一点儿也不雷人,而是真正的大实话和时代的大真理。
从物质形态的角度由小到大,我们老百姓搬进新房或者别的旧房都叫做“有了新家”,那么在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当今中国,如果看不到旧房子而满眼都是新房子,不正如《大中国》歌里唱的“我们都有一个家名字叫中国”那样,有了一个新的家,而这个新的家不就该叫“新中国”?
再从事物发展的哲学层面看,所谓新与旧其实都是相对的。我们以往说的“新中国”通常是指1949年10月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但这个“新中国”已经61岁了,在许多人的眼里已经说不上新了已经比较旧了,就像我们这个新中国所取代的旧中国通常是指“中华民国”,而中华民国这个旧中国在被新中国取代时,不也才只有38岁么?38岁就是旧中国,那么某些人把61岁的新中国同样看成旧中国,想来也没有太大的不妥。
新中国的变旧,其实在无论是官方还是非官方的舆论中,其实早已有了差不多是定论的说法。比如很多经济学家或是别的什么家,不是曾经提出过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应当叫做“新新中国”么?比新中国还要新,其实一个“新”字就够了。还有一些官方言论早已通过“特别是”的表述,隐约表达了前三十年为旧后三十年为新的意思。再比如去年的60周年大庆,如果没有前面的那个步伐不太整齐的毛泽东思想方阵,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岂非就只有这新的30年?所以前30年属于旧的新中国,后三十年属于新的新中国,不已经是非常分明的事情,有什么雷人不雷人呢?
当然平心而论,某些官员以及先富者们对于新中国的新与旧,感情和观念是有较大的差异的。老百姓特别是工农群众总希望前后61年乃至不管今后多少年,都依然还是与“中华民国”乃至夏商周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中华民国的旧中国根本不同的那个“新中国”,只有某些群体才会把这个新中国的前三十年看成旧中国,要通过不止是对房屋的强拆来建设他们理想中的新的新中国。在这种最根本的意义上,强拆者和被强拆者完全说的就是各自都顺理成章的两码事,又有什么雷人不雷人可言!
所以在笔者的观感中,书记说的他所代表的一些利益群体的真心大实话,一点儿也不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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