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社会不和谐:劳资关系
最大的社会不和谐:劳资关系
中共16届六中全会《决定》要求通过“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并在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公共管理和健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制度等多角度上,对实现这一重大社会和谐的战略任务提供了多角度的政策性支持。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中央全会的《决定》中,这是一个空前的新现象,凝聚了多年来中央对于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极大关注,以及在这方面积累的各种经验。这个<决定》的诸多内容,本身也是对于市场原教旨主义“改革”的拒绝。
因为,这毕竟是涉及中国总数约为7.2亿的普通劳动者现在与未来的生活状况,特别是这个极其巨大的劳动阶层与约四千多万个大大小小雇主的关系的问题。应该说,“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战略支点,是建立改善收入分配状况最广泛、最坚贵的战略基础,是国家社会政策的重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战略任务。任何离开了这种理性的政策选择,而又说要改善中国收入分配状况的议论都是舍本求末的奢谈。
自工业革命以来的经验表明,在市场体制下的经济增长历程中,无论是以私有制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无论是在私有制部门还是在公有制部门,一方面形成了劳动力市场,另外一方面却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要改善和提高雇员的劳动权益保障水平,要在总体上改进一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无从想象的。
在发展的转轨国家中,所谓依靠资本“自发提高”雇员的收入和仅依靠二、三次分配来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是缺乏实质性作用的。大国印度的医疗制度比较有利于穷人,教育制度也有善可陈,但是贫富分化严重。一些拉美国家也是实例。
在发达的传统市场经济国家中,随着新自由主义政策的传播和全球化的进展,虽然“国家与市场的同步增长”机制仍然在作用,已经遭到威胁和侵蚀的“福利国家制度”仍然存在,但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中,资本势力猛增,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受到冲击的既成事实,已经成为社会分化,不平等现象日益严重的加速器。在欧、美、日和台湾地区,贫富分化中已经出现了以雇员为主体的中产阶级“土崩瓦解”的现象,一所谓资本社会最重要的“社会稳定器”已然嘁哩喀喳,出现了严重的故障,前景堪忧。西方主流、非主流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已经受到实践的严重质疑。理论和政策需要创新。在这种十分明朗的局面下,中国对各种打扮的“洋教条”要有所警惕,不要盲目地“邯郸学步”,自废武功。
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短短20多年中,劳资关系协调机制也仅仅处于“初步形成”的水平,并不完备,以致当前“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日益尖锐”,“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相当大的压力”,一这既是公共治理存在缺失和公民社会缺乏自我调整机制的表现,也是多年来收入分配和相关社会问题日渐尖锐化,劳资两大阶层的矛盾日渐增多、增强的一个重要原因。劳资关系涉及总数7.6亿的普通劳动者和雇主,这个巨大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和谐。中央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有针对性的重大政策,不是凭空提出来的宣传口号。
目前,从我国就业结构的角度看,在积极扩大就业的同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改进初次分配中的相关制度,要以非国有部门为重点(国有部门的问题也不能忽视)。要制定完备的方案和日程表,着力完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
同时,也要认真梳理围绕这个问题(包括与其一体化的分配制度)而提出的各种理论观点。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直面私权、市场对收入分配的负面影响,不要过分夸大公共服务的作用,要探索辩证施治之道,直奔建设和谐社会的主题。
一、就业结构及走势:非国有单位为主,底线在哪
非国有单位已经成为就业的主渠道。 2005年已经有3.8亿人在非国有法人单位(包括乡镇企业、乡村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经济中就业。未来几年中,非国有单位的就业人员有可能进一步大幅增加。下面是几组有关数据:
就非农产业而言,非国有单位已经是就业和新增就业的主体部门。国有单位的就业人数不断萎缩。2005年城镇单位和个体就业人员为万。其中,国有单位就业人员为6488万人,占比为23.7%。如果减去国有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公务员约600万人和事业单位约2900万人,其中的国有产业单位职工约为2988万人。
1 996-2005年,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减少了4756万人,十年中年均减少475.6万人。相反,同期非国有单位的就业人员增加了万人,十年中年均增加1216.5万人。
这一减一增的趋势还在发展。据国资委的计划信息,2005-2008年,仅政策性破产就涉及21 67户企业和职工366万人:另外,全国还有二百多万职工拟通过“主辅分离”政策进行分流安置:这两部分人共计566万以上。之后,国企的市场化破产将全面展开。另外,在“十一五”期间,国资将加快向重要领域、优势领域、中央企业等方向集中的速度。国企的产权改革也将继续推进。在这些举措下产生的失业人员和部分职工进入非国有企业就业的现象,都将进一步增加非国有部门的就业人员。
另外,事业单位改革也将全面展开,2900万人中会有一部分人因为“国资将逐步退出公立医院”等各类公益性单位和“减员增效”等各式各样的“改革”,失去现在国有单位的身份或岗位。如果要满足国家发改委某官员关于“应从总体上收缩事业单位的规模”的个人“建议”,估计起码减少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员才能体现“总体上收缩”的“改革目标”。
现在,按2010年“国资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一半”的“中庸之道”进行估计。首先,假定国企从竞争性行业“全部退出”要减少约1494万人(其它剩余的1494万人视为在国有垄断企业上班),退出“一半”则将减少约747万人。事业单位作同样的处理,从那种设计要减少的约1000万人中削减一半,祇减少约500万人,保留2400万人。这种情况下,2010年全部国有单位的就业人员总数减少约1247万人,保留约5241万人。
但是,仅仅从国资委计划在2005-2008年间,国企的政策性破产和“主辅分离”就要减少566万人的角度看,到2010年底国企因其它改革措施仅再减少181万人,两者相加从而达到总共减少747万人的目标,这种“中庸”的估计肯定是太乐观了。比较实际的估计是,2010年底全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就业人员总数,因各种各样的改革,将保留在4000-5000万之间。
无论哪种估计,未来五年中都可能逐步从国有单位分流出来上千万企、事业单位人员。假定他们都能够就业,那新就业岗位只能是非国有单位(包括改制后的国有单位),多数又将是非公有制单位。非国有单位,特别非公有制单位的就业人员将因此激增千万以上。
以上这些数据粗略地反映了我国非农产业的就业所有制结构(未涉及纯农户),以及在未来五年中可能出现的主要走向。但是,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减少的底线在哪里,仍然难以确定。
二、劳资双方的人员比例:9比1,雇主中“个体老板”最多
为了描述一个巨大的就业群体中的劳资关系,首先应该将就业人员中的雇主(俗称“老板”)和雇员进行数量上的区分。
第一,非国有单位的情况2005年底,城镇法人单位、城镇个体就业人员、乡镇企业和乡村私营企业就业人员为万。在这个总和中,减去6488万国有单位就业人员以后,城乡非国有法人单位和城镇个体经济的就业人员为万人。直观地说,2005年有约3.8亿人在非国有单位就业。
以国家统计局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告公布的企业法人单位的数据为背景,”扣除其中19.2万户国有企业后,其它305.8万个非国有企业法人单位按照每个企业一个法人代表计,其企业雇主也是305.8个(其中私营企业198.2万户,雇主也是198.2万个)。个体经营户3921.6万户,从业人员9422.4万人,户均2.4人。雇主近四千万人。2004年底,非国有单位大大小小的雇主总数在4305.8万左右。
2005年非国有单位就业人员约万人,其中减去上述雇主人数以后,雇员约为33 1 71.2万人。在非国有单位的全部就业人员中,企业雇主和个体户雇主所占比例为11.5%。雇员与雇主的总体比例大约是8.9比1.1。
第二。国有部门情况:按每个国有法人单位一个法人代表计算,2004年国有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雇主约为21 1.1万个,雇主人数占2005年底国有单位就业人员的3.3%。雇员与雇主的总体比例是9.7比0.3 。
第三,国有、非国有单位的总体情况:2004年底国有、非国有各经济类型单位的雇主总数约为45 16.9万人,相当于2005年城乡法人单位和城镇个体就业人员总数的约10.1%。雇员与雇主的比例大约是9比1。
发展中的非国有单位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一些业主也能够严格依法或凭良心善待雇员。但是,国家的执法检查和一些重要数据显示,在广泛的社会层面上,人数少的雇主阶层(包括部分国有单位的雇主)和数量庞大的雇员阶层之间的矛盾,即劳资之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还是在逐步发展。这个涉及数亿人的矛盾“协调处理的难度也相当大”。
三、非国有部门劳动权益状况差:凸显劳资协调机制发育滞后
现在非国有单位,特别是私营部门雇员的劳动权益状况(包括收入水平)并不让人乐观,就业质量低下是普遍存在的事实。这对改善全社会的收入分配状况、实现“社会和谐”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假定这种状况在未来5—10年中不能获得实质性的改进,随着在非国有部门就业的人数巨增,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面积将继续扩展,纠正起来更为吃力,社会不稳定的潜在风险会进一步增加。
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情况的告》显示,我国的企业在贯彻实施《劳动法》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在建筑、轻工、服装、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五大问题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超时加班现象比较普遍。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足。这导致了劳资关系的紧张度在以多种形式发展。
2005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指出: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的劳动关系非常复杂,协调处理的难度也相当大。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和纠纷大幅度上升,法院受理的案件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有些引发了职工群体性事件,有的还在国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
2005年,在三资企业和农民工集中的广东省,省总工会主席的文章指出:
从目前来看,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当中,最大量的案子、最集中的问题是劳动关系问题。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大批农民工在企业劳动是低工资、无社保,但他们在村里留有承担社会保障功能的土地和房屋。这几年来,这种低工资、无社保现象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无序竞争,已经冲击到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大学生。其中,多数城里的年轻人和大学生是没有房屋和土地充当生存底线的。在这个特定角度上看,如果除去了家庭帮助的因素,这些每年为非国有企业所吸纳的数百万的新生代雇员的生存状况还不如农民工。他们有可能成为进一步降低中国的结婚率和出生率的力量,加速“老龄化社会”的降临和增加那个时期社会问题的压力。
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象相对应的是,私营企业的利润高速增长。比如,在工业企业利润普遍下降的2005年,工业类私营企业的利润增长达到47.3%,2006年上半年达到了52.9%。这些利润中包含了雇员在低工资、欠薪、违法加班、无社会保障、生产安全条件恶劣等方面损失的份额,或者说,包含了雇员合法权益损失的部分。就这一部分所得而言,不仅按照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雇主对于雇员的剥削:即使按照萨缪尔森早年在《经济学》中说的,也是“剥削”。
这里,以两个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代表性行业一制造业和建筑业2004年和2005年的有关综合数据,来计算低工资使利润暴涨的事。
2005年制造业国有单位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是元,2004年农民工的年平均工资是9360元,两者相差7603元。
2005年制造业国企599万职工的工资总额是1016.1亿元:而同样数额的599万农民工的工资总额是560.7亿元:两者相差44.8%,差额为455.4亿元。
农民工主要在非国有企业,尤其是在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从业。在这个角度上看,仅仅在工资差额这个项目上,雇佣同等数量的员工,非国有企业雇主就比国企多获取了高达约455.4亿元的超额利润。而制造业的全部农民工(约为2105.6万人)与国企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比较,农民工将为其各类型雇主提供高达约1600.9亿元的超额利润。
2005年建筑业国有单位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是元,2004年农民工的平均年工资是9360元,两者相差7001元。
2005年建筑业国企205。7万职工的工资总额是336.5亿元:而同样数额的205.7万农民工的工资总额是192.5亿元:两者相差42.8%,差额为144亿元。在工资差额这个项目上,雇佣同等数量的员工,非国有企业的雇主比国企多获取了高达约144亿元的超额利润。而建筑业的全部农民工(约为683.4万人)与国企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比较,农民工将为其各类型雇主提供高达约478.5亿元的超额利润。
也有企业主违法赚取利润的案例。2006年后期,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代号为“利剑”的最低工资专项检查行动中,已责令上千家企业限期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共计60多万元,为劳动者追回二千多万元“血汗钱”。如果不“追回”,这些钱就是企业主的利润。这种企业主违法赚取利润的事,在前面引用的全国人大有关执法检查告中被认为是“很突出”。如果再计入多数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和偷漏税等等严重的问题,以及一些大型跨国公司丑陋的经营行为和避税行为,不晓得非国有企业主高速增长的利润中,违法所得占有怎样一个巨大的数额。
另外,考虑到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可以看到;这些利润中还包括了企业应该为“外部性”付出而没有付出的费用。
财富就是这样在合法与非法交织的行为中积聚、集中和大幅扩展规模。劳动者“有工作的贫困”就是这样地在产生。
问题:新增的就业者们,在一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状况下工作,会具有怎样的生态和心态由此,在初次分配层面的工资上就被严重扭曲了的收入实况,在二次分配中能够得到多少弥补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不少穷人有病不去医院,一些贫困家庭的子女退学,失业者因病自杀。这些事例一方面说明,加快健全二次分配机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说明,在比较严重的贫困条件下,对当事人来说,他与二次分配的连接机制是不存在的。
当然,政府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劳资关系状况变化也不可掉以轻心。国企在20世纪90年代已然形成了“强资弱劳”的格局。21世纪初,全国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构成中,虽然非国有部门占的比重最大(占72.9%),但是,按具体的企业类型比较,数量居第一位的就是国有企业。由此可见,国有企业中的劳资矛盾也是比较突出的。21世纪以来,事业单位的改制包括人事制度改革“无法可依”强攻坚,照样的“强资弱劳”不耽误。例如,2005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完成的《科技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的告和相关信息显示,“包工头”现象越来越普遍,科学界贫富差距拉大。受访的科技工认为,自身的权益保障状况仅仅比个体户、工人、农民这三个群体的状况好一些。科技工普遍面临职业风险,流血冲突时有发生。
总之,以上各方面都存在的“强资弱劳”的情况反映出,本该由政府、工会和雇主组织(或雇主)三方分工合作来规范、协调的劳资关系,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太明显了,凸显劳资协调机制发育滞后。
四、触目惊心:“强资弱劳”与收入分配关系的多角度描述
总体上的“强资弱劳”格局导致了怎样的收入分配状况。在宏观、微观和社会层面的后果如何鉴于2006年以来关于收入分配制度的众多讨论中,有关改善雇员中的最大多数人,即工人收入状况的文章凤毛麟角,屈指可数,以下特别地大段引用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周玉清在2006年7月发表的一篇文章的部分内容,来较为系统地回答这些问题:
第一,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是城市贫困户主体。户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城市贫困户占整个城市贫困户的86.9%,是城市贫困户的主体。
第二,宏观层面职工工资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过低。1991-2005年,职工工资总额从占GDP的15.3%下降为1 1%。(可以比较的是,1952-2000年,美国雇员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从66.9%上升到70.5%。其中,1969年曾经达到最高点73.7%。一引者注。)
第三,微观层面的问题更为严重。一是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几年没有增长。据全国总工会2005年对十个省份中的20个市(区)1000个各种所有制企业以及一万名职工的问卷调查,2002-2004年三年中,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数占81.8%,比上一个三年(1998-2001年)增加了28个百分点;祇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半的占34.2%,比上一个三年(1998-2001年)增加了14.6个百分点。更有甚者,还有12.7%的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次调查还发现,2002-2004年三年中,港澳台企业年均效益增长33%,而职工工资增长为零。在天津等五个城市的纺织企业,90%的企业职工工资三年分文未涨。
二是企业普通职工与经营者工资收入相差悬殊。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4年对1 883家各类企业调查,企业总经理与普通职工年平均收入相差3-15倍的占61.2%,相差15-25倍的占14%,相差25-50倍的占7.4%,相差50倍以上的占6.4%。
三是企业工资分配秩序混乱。比如,劳动定额畸高;压低计件工资单价;大量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等等。另外,拖欠职工工资和不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格局中,企业职工是收入最低的群体之一。
第四,企业职工收入过低状况的长期存在,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一是职工心态严重失衡。一些职工认为,改革成本过多地由企业职工承担,显现社会不公平。全国总工会对万名职工问卷调查表明,有64.9%的职工认为自己处于社会下层。因而不少职工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在蔓延,对改革的认同程度在下降。
二是影响了职工队伍内部的团结。许多职工在座谈会申表现出对企业内部分配不公的严重不满。
三是因劳动酬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 2005年全国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31万件,其中劳动酬争议案件10.3万件,占立案总数的33%,是各类案件中比例最高的。
四是因分配不公心理失衡而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加。2004年因工资低和企业改制利益受损等原因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占当年全国整个群体性事件总数的20.92%。
至此,“强资弱劳”多侧面负面影响的严重性已经跃然纸上,触目惊心。所以,在这个自由放任成份非常大的劳动力市场模式的支撑下,GDP的规模是高速扩大了,企业的利润和经营者收入也高速增长了,但中国一路摸黑走下去,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和发展,在涉及数亿体力和脑力雇员的劳资关系上,以及在收入分配和社会稳定方面是要出大问题,并给各种内、外颠覆势力以可乘之机的。
五、劳资关系协调机制“欠账”多:时不我待
纠正“强资弱劳”格局,形成比较完善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不容易。那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用了二百多年的时间。当下,这些国家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又在与全球化较劲中挣扎。
目前,中国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建设面临“欠账”多的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形成的雇佣劳动关系,从头就是在没有《劳动法》的“初始条件”下高歌猛进,与地方政府的“单纯GDP观点”相得益彰,使1995年1月才实行的《劳动法》与血汗工厂层出不穷的现象多年来并行不悖,并形成了至今仍然顽固不化的“路径依赖”。有的官员和学人或者缺乏人文精神和公共政策意识,或者照搬新古典经济学,刻意回避和淡化劳资矛盾问题,鹦鹉学舌,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反对政府干预劳动力市场,反对工会作用,反对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强势的既得利益集团,更是加重了新时期建设社会和谐的担子。
当前,我们要正视的是,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劳资关系的协调机制祇是“初步形成”,现存问题不容忽视。国务院研究室2006年4月发表的一份全国性调研告显示,目前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现行法律不健全,法制不完善,执法监查力量严重不足,造成在一些方面无法可依,另外在实际上还形成了“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比皆是”。 2、政府管理和职能转变不到位,一些地方“在处理劳资关系时屁股往往坐到了投资者和企业主一边”。另外,这里做出补充的问题是,3、三方协调机制不健全。首先,是已说过的一些地方政府的立场和行为出现了偏差,其中不乏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如典型的“黑官红煤”现象。其二,是许多企业工会缺乏维权传统,缺乏独立性和工作经验,组织和培训制度也不健全。在非国有企业的工会建设中,这些问题更为突出。其三,是雇主组织大面积缺位,组织网络不健全,人力、财力、信息网络薄弱,缺乏参与协调劳资关系的传统、专业人才和知识,工作方法简单。 4、特别要提到的是,在以中小企业为就业主渠道的大背景中,区域性/行业性集体谈判制度的发育严重滞后,并缺乏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而国际经验和国内的已有经验表明,这种集体谈判恰恰是协调中小企业内部劳资关系、维护流动性较强的雇员的合法权益的最有利的低成本方式。
在劳资关系协调机制不健全的环境中,近年来兴起的提倡企业社会责任的呼吁在应对“贸易制裁”上有直接的实际意义。但是,正如近期的“富士康事件”所显示的,在政府和工会的作为有缺失、力量不足的条件下,商业性媒体的作用有限并十分软弱。跨国公司作为不力也为人所诟病,而国内其它非政府组织在哪里作用,难得为人所见。倒是国外一些组织在及时发挥“说话”的作用。进一步看,促进媒体和广大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又在哪里”“富士康事件”的拷问是,在调整劳资关系的机制不健全和执法不严的环境中,软性实施机制的企业社会责任能够在中国走多远这个问题的政策性含义是:建立比较完善、有效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是全面倡导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条件之一。
另外,“富士康事件”和中国血汗工厂著名的“加班”制度还表明,普遍而长期的“加班”具有明显减少企业吸纳工人的作用。在美国,长期以来企业的“加班”冲动是受到法律严格规定的高额加班费限制的,所以,为了节约费用,每年的企业总工时中“加班”时间非常少,“这促进了就业。换句话说,就是政府放任市场会减少就业。放任的市场会扭曲增长与就业的关系,并从负面影响增长。
哈耶克认为,工会权利是导致英国经济衰落的唯一最重要因素。弗里德曼也反对工会,主张劳动力市场自由化。20世纪70年代保守党上台执政,深受这两人影响的撒切尔首相在接受了哈耶克热忱的恭贺以后,发威摧毁了英国原有的劳资关系协调体制,取消了最低工资保护。十多年后,在1994~1 995年,英国的《财经时代》不断发文,揭露在保守党政府的领导下,“每小时仅有两英镑收入的血汗工厂比率更普遍了”。“不平等不断扩大,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大约1300万成年工人每小时赚不到2.5英镑(这是社会最低工资率)”、“雇员一周工作50~55小时是经常的事”。但是,放任市场自由调节并没有改变在20世纪80~90年代“英国已经成为低成本、低生产率、低技术生产和低服务效益的中心”,“英国的资金则继续向海外发展”,失业、贫富分化等诸多社会问题更加尖锐化。放任市场自由调节的最后结果,是保守党下台,极右翼理论的公信力遭遇了破坏性的打击。
拉美一些国家在20世纪经过“华盛顿共识”的洗礼后,既得利益集团已经形成。左派上台后面对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大压力,在纠正“强资弱劳”局面和缓和社会分裂方面是举步维艰。
一位英国归来的学人说,2005年1 1月,在哈耶克的支持下建立的英国保守思想库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举办了第14次Hayek年度讲座,演讲人是英国的传媒专家和政论评论家。其中的一个题目是《中国是哈耶克的好学生,欧洲不是》。如果中国真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了,中国就不是这种倒霉的“好学生”。
六、建议:狠抓落实现有制度,制定五年内弥补制度欠缺的日程表。
当前,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的建设滞后于国有企、事业改革快速推进和非国有部门的高速发展,这对改善收入分配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成一种最大面积的人群压力。
以上一些分析撇开了4.9亿农业劳动者不论。但是,这些年来在全国农民的纯收入结构中,工资收入的比重已经不断上升,2005年已达到36.1%,比2004年增加了2.1个百分点。工资收入已经成为了影响农民生活、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非常敏感而重要的因素。而农村劳动力(包括数千万失地农民)进入非农产业打工,多数是进入非国有单位当雇员。今天非国有部门雇员们的劳动权益状况,既影响到他们今天的生活,更预示着他们明天的生活。加快完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既关系到4.9亿农民,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障。
2005年底,中国城乡就业人员约为7.6亿。从中减去约4516.9万雇主之后,其它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自由职业者和农民约为7.2亿。协调劳资关系,从不同角度都涉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所谓皆是利益攸关者。协调劳资关系,关注雇员,关乎绝大多数国民,关乎改善收入分配的大格局,关乎国本,是最大的社会问题。
16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一方面是协调全社会各种重要关系的战略性规划和纲领性文件,另外一方面,由于《决定》中对于建设社会关系协调机制做出了全面的规划,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且与“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等重要问题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文字表述上给予改革、开放以来空前的“浓墨重彩”,所以,又可以视为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的战略性规划和纲领性文件。
当前,重要的是要狠抓落实现有制度.制定五年内基本弥补制度欠缺的日程表。建议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方面,“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联络全国人大和有关的党、政部门等,制定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框架。主要内容是:改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和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惩治腐败,严肃党纪政规,着力在制度上端正地方政府的行为:修改《劳动法》,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在资金和人员上真正落实增强执法力量的政策,完善法制和监管:发展工会组织,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发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谈判制度,增强工会维权能力:培育、鼓励和发挥雇主组织在协调劳资关系特别是在集体谈判中的作用。要认真总结近些年来中央和地方在协调劳资关系方面成功的多种新鲜经验,吸取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协调劳资关系的成功经验,组织人马,政府、工会、雇主组织和其它国、内外利益攸关者一起努力,制定中国协调劳资关系的总体战略方案,并针对不同劳动领域的具体特点制定和完善有关的各项具体方案,完善全国和地方的劳资关系信息系统,大力培养研究和处理劳资关系问题的专业人才,加快建设全面、有效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的步伐。同时,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建设。
另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进社会公平公正,还要研究新形势下的新课题:如何发挥总量日益扩张的国有资本增加就业的功能。要“减员增效”和“增效增员”两条腿走路。在解决体制弊病和赢得效率的前提下,即使依照美国的经验,国资也要在增加就业和增进社会公平上发挥积极作用,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上作表率,不能“自废武功”。
这些方面的政策性选择有:
一是国家要保障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重大技术创新等重要领域的有效投资不断增长,实现“国家与市场的同步增长”,不排除为解决就业问题在劳动密集型领域进行多种形式的有效投资的政策选择。
二是在保障垄断领域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还要保障在竞争性领域已经开始取得制度、效益创新的国有及其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它们在稳定就业和增加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而不是“一退了之”。
三是发挥共产党、共青团组织的传统优势和工会作用,政府支持,率先在国企全面实现“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为其它类型企业做出表率,而不是放任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寻底竞争”中与血汗工厂同流合污。继而发挥数亿雇员中数千万共产党员和众多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参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活动。“不信春风唤不回”。
七、理论评论:私权、市场和公共服务的局限
在2006年探索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过程中,主流媒体上的一些文章在列举和分析该问题的各种成因时,可以论及发展问题和垄断、腐败等体制问题,就是不涉及市场经济中客观存在的私权、劳资关系对于该问题的负面影响。有的把形成收入分配问题的“本质”归结为公共服务体制不健全,或者强调了市场、私权的不发达和没有实行代议制(即议会制) 。
但是,即使以近十多年来的全球化进程和西方经济学已经获得的新进展为背景来看,这些分析方法和论点对于现实的解释力和演绎出来的相关公共政策的效用也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一)在“私有化、市场化、民主化”和全球化中,无论在实行议会制的发达国家,还是实行议会制等政治体制的发展中国家,两极分化加剧的现象是目不暇接的。美国的基尼系数已经与中国并驾齐驱。在欧、美、日和台湾地区已经出现了中产阶级“土崩瓦解”的现象。这一切对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治/社会理论和政策实践提出了严重的质疑,也向其它非马克思流派的西方经济学、社会学提出了挑战。理论和政策需要创新。
近十年有越来越多的文献反映,20世纪70年代后期私有化和全球化以来,亦即“市场机制、私人产权方面做得太多”和美式民主到处推行以来,一方面是总体财富的增加,或者还应该加上在有的落后地区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前资本主义状况下的贫困现象的减少,另外一方面,无论是全球,还是实行议会制和公共治理水平比较高的美、英、日等重要的资本经济体内部,财富的集中度在提高,原有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遭到冲击和削弱,贫富差距都在拉大,社会公平状况都在下行。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的有关告都说,全球化中贫富差距拉大了,出现了“全球化所带来的极端不平等”。收入分配问题是旧账未了,又添新账。几组典型数据如下:
经济全球化进程(本质特征就是私人资本扩张、贸易自由化等)中两极分化加剧。经济全球化是“极端不平等”的主要原因。2006年11月,联合国发表的《2006年人类发展告》指出:
最新数据显示,全球贫富差别仍在扩大,无论在国与国之间还是在一个国家内部都是如此。……摆在人类发展面前最大的挑战是如何消除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极端不平等。
稍前一些时候,联合国的另外一份告指出,
贫富差距扩大……贫穷国家发展迟缓已成为“地区冲突、国内战乱和社会不稳定的一个主要原因”。
2006年10月,国际劳工组织发表的《世界青年就业趋势》告指出:
在1995年到2005年的十年里,全球青年失业率呈明显上升趋势,青年就业形势愈加严峻;另外,现在全世界青年中有三分之一的人不是失业,就是生活贫困。
告说,1 995-2005年期间,1 5-24岁的青年失业人数从7400万增加到8500万,该年龄段的失业率增长了14.8%。这样的情况在发展中国家尤为突出。
此外,有超过三亿的青年虽然有工作,但却生活在日均收入两美元的贫困线以下,占在职青年总人数的56%。
告还指出,各国女青年的失业情况更为糟糕。例如,南亚女青年的就业率要比男青年低35个百分点。
从这份告中,我们不难看到在当今的世界上,在工会作用弱化的同时,不仅是就业问题日益尖锐化,而且强势资本已经把一半以上青年雇员的收入水平压到了贫困线以下。放眼全球,“与国际接轨”,国内部分大学生的工资收入预期标准低于农民工,甚至提出“零工资就业”,以及“在职职工成为城市贫困户的主体”,真不算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另外,还在2006年初,英国新经济基金会发表的一份告就显示,全球的“经济增长无助于穷人脱贫”。
近几十年来,在实行议会制、公共服务体制和市场体制比较健全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尽管进一步推进了私有化和市场化,财富和收入分配方面还是发生了日显尖锐的新问题。
2003年在帕尔格雷夫一麦克米兰出版公司出版的《一种批判的经济学史》中,英国人约翰.米尔斯利用充分的数据描述了20世纪后期,特别经过私有化高潮洗礼后,实行福利制度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财富和收入分配上的“退步”趋势。这些事实,比较充分地显示了私有化(和私权)能够对于财富和收入分配发生负面影响的问题。
“在刚刚逝去的四分之一世纪中,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存在一种退步现象,即从收入和财富分配方面较低程度的分化状况退步到较高程度的分化状况。而那种较低程度的分化状况是人们在20世纪经过整整四分之三世纪左右的奋斗才得以实现的”与此同时,私有化和资本自由化并没有帮助宏观经济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在欧洲),或在提高就业质量上做出贡献(在美国)。”
早些时候,加尔布雷斯等人在分析同一时期的情况时,从基尼系数方面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加尔布雷斯等人在2001年发表的文章中,对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1969年到1992年的基尼系数数据进行了筛选,并对数据最完善的英国,美国和日本的基尼系数作了回归分析,得出了这一结论:越是经济增长后期,收入差距越是扩大。最近一位学者Chulhee Lee)对美国1968~2000年间的数据进行了研究,证实了此时期美国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的事实。之前及随后的诸多实证研究也证实了以英国、美国以及其它一些经合组织成员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自1970年代以来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现象。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即收入差距拉大是一个国际性话题和全球性问题,即便是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和日本在工业化早期阶段,就着手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和社会福利制度,但在当代依然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大问题。
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英国以及其它一些经合组织成员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消息更是接踵而至,不绝于耳。而这些消息又都与私权扩张,财富集中,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的日渐削弱,雇员相对收入下降、就业状况不佳相关。这种收入分配状况下行的现象,也意味着民主参与制遭到削弱。
美国基尼系数0.469,创40年来最高记录,堪与中国的0.47媲美。最新的数据和评论来自《国际金融》2006年8月31日的道:
美国华盛顿消息:当地时间8月29日,美国人口普查局发表的国内家庭消费支出调查告显示,截至2005年,美国的基尼系数已连续三年上升。此次0.469的数值更是创下了40年来的新高。
告显示,美国家庭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美国最富有的20%家庭中位收入土涨了2.2%,即3592美元,达到16.6万美元,占全体收入的50.4%o而最贫穷的20%家庭中位收入仅上升了0.2%,即17美元,达到美元,占全体收入的3.4%,创下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的最低比例。
美国全国共有370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2.6%。
尽管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体,但许多美国人无法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险服务。根据普查结果,在美国全国,大约有15.7%的人口(即4660万美国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五年来,这个数字一直呈上升趋势。
一位美国学者撰文称,这份告显示,“政府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毫无作为,相反,布什政府的政策祇会令贫富差距扩大。”而民主党及其支持者一直强烈指出,美国经济的发展并未今全体民众受惠,而是向富裕阶层倾斜,贫困和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很可能成
为2006年11月美国国会中期选举中的焦点问题。
与收入差距扩大相关联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美国企业利润连升,工人实际工资反降”(其中包含了美国中产阶级收入水平下降的信息):
据《华盛顿邮》下属的PARADE周刊道,美国经济自2001年以来一直在增长,但工人的收入不升反降。工人的收入为什么呈下降现象呢答案是:美国企业的利润挤占了美国工人的收入。穆迪经济网站首席经济学家马克。赞迪指出:“国民经济收入的企业利润部分是60年来最高的,而工人工资则是历史新低。”另外,“根据美国劳工部最新统计数据,美国工人2005年的平均周薪是659美元,其中律师为1609美元,经济学家为1569美元,脊椎指压治疗者1531美元,航天工程师1362美元,医疗健康服务经理1089美元,贷款顾问861美元,小学教师826美元,殡葬工768美元,驯兽师482美元,洗碗工296美元等。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平均周薪比2004年减少1.9%。所有生产一线的工人小时平均工资2005年为16.11美元,较前年也略有下降。此外,美国工人的退休金及医疗保健等应享受的待遇也被雇主打了折扣。”
工人的待遇下降。与工会力量的弱化有直接关系:
美国劳工部(Labor Department)2005年告显示全国12.5%的职工,即1570万人,是工会会员(1986年为20.1%),而私营企业中工会成员的比例祇有8%,半个世纪前,美国最大的工会联盟劳联~产联合并的时候有1600万会员(16 millions) ,其中私营企业工人会员占40%,2005年这个比例降到8%。目前,美国工会无力反抗工时的加长、劳动条件的恶化、工资的低落、资本的海外投机。在某些行业,比如餐馆业、成衣业、杂货店、旅馆业、肉类加工业等,工会工人的工资祇在法定的最低工资上下。克林顿时代的泡沫过后,2003年美国男性工人的实际平均工资不及1973年的水平。
英国富人占据了更多的财富。英国《独立》道,2004年夏季英国公共政策研究协会(IPPR)发表的一份告显示,英国虽然避开极右翼的“哈耶克陷阱”,走上了折衷调和的“第三条道路”,普通雇员的工资状况有所改善,但是相对贫困和贫富两级分化现象继续加深:
布莱尔执政期间,英国富人和超级富有的人占据了更多的财富。从1990年起占英国1O%的人口掌握了英国47%的财富(这是英国私有化高潮时期的结果一引者注),但是现在他们所掌握的财富已经占到了所有财富的54%。同期,英国人均收入增长祇有45%,但是英国前一百家大公司的老总们的收入增加了六倍。
在英国最富有的1%的人口1981年时所占全部人口收入的比例为6.7%,到1999年这1%人口的收入占到了全部人口收入的13%。1990年到2000年间。英国最富有的10%人口占有的英国全部财富的比例从47%增加到了54%。从1990年之后,英国普通工资水平增加了45%,但是同期英国最强100家公司的老总的收入增加了288%,是普通工资增长的六倍。在1994年妇女收入是男性收入的79.5%,到2003年妇女收入稍微增长,达到了男性收入的82%。
在这种分化之下,新古典经济学和社会学推崇的解困济贫的四大药方“机会均等”、“向上流动”、议会制和民主参与制度,仍然是自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忽悠多数人、麻痹多数人的“光荣的梦想”,难得发挥实质性的神奇作用:
目前在英国,生于普通人家、属于较低社会阶层或有少数民族背景都可能成为个人发展的障碍,这些情况都可能会增加个人谋生的困难。英国民主参与的制度正在削弱,拥有社会地位和财富的人获得了更大的社会影响力。
告的结论是,“英国目前远远不是一个公正的社会。贫困儿童人口比例比欧洲其它国家高很多,同时收入、财富占有等方面的不平等依然十分严重。”
英国公共政策研究协会的社会正义委员会主任尼克。皮尔斯的评论是:“政府没有始终如一地去努力建设一个公正、平等的英国。……英国政府目前应当引入政治辩论来讨论如何建设一个公平、平等的国家。”
日本二极分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经济增长没有惠及“许多日本国民”。 2006年6月外电道的标题就是《日民众收入两极分化严重,56%国民生活艰难》:
日本厚生劳动省6月28日公布的2005年度国民生活基础调查结果显示,年收入不到300万日元的家庭和年收入超过1000万日元的家庭均在增加,有56.2%的被调查者认为他们的生活很艰难,这显示出日本二极分化现象越来越严重。
2006年11月,日本经济财政大臣提供的一份告指出,日本经济增长的利益主要体现在企业的高利润上,许多日本国民对于经济景气大涨并没有切身感受:
日本经济出现战后最长增长期,主因是出口。但是,国内消费疲软。日本企业的高利润并没有给日本的普通工人带来多少实惠,一些企业还在裁员。因此,许多日本国民对于经济景气大涨并没有实际的切身感受。
“私有化”以来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收入差距扩大,其长期依赖的社会稳定器一中产阶级惨遭分化瓦解、规模缩小的危机。“福利国家制度”也阻挡不住贫富分化加剧。这些现象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和其它相关理论。在这种已经十分明朗的局面下,中国对各种打扮的“洋教条”要有所警惕,不要盲目地“邯郸学步”,自废武功。
在收入差距扩大过程中,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中产阶级收入和工作稳定性下降,阶级的规模缩小,陷入被市场/经济结构变动力量在总体上分化瓦解的危机,并成为“选战”的热门话题。2006年,在一篇主题为<美英日中产阶级渐渐消失>的文章中,就全面介绍这种全球化中的新现象。主要内容如下:
在中国,有中产而无“阶级”这一结论还未来得及得到全社会的认可,“申产阶级渐渐消失”的说法却开始在日本、美国和英国流传开来。
日本已经迈入“下流社会”。日本消费社会研究专家三浦展预言当今日本社会已经迈入“下流社会”。他在2005年9月出版的《下流社会:新的阶层集团的出现》成为消费社会学畅销书。日本主流媒体对其高度关注。认为,随着社会开始上下分流,财富向上流集中,日本社会阶层贫富两极分化日益加剧。《下流社会》一书指出,2004年个人年收入低于600万日元的已占日本纳税总人口的78%,更有37.2%的临时雇员月薪不到十万日元。根据日本内阁府调查的数字,在20-34的年轻族群中,认为自己在社会上居于中间阶层的人,十年来掉了近十个百分点;而认为自己属于“下层”阶级的,却增加了13.3%。2006年1月底出刊的日本财经杂志《钻石周刊》,以<上流社会Vs下流社会>为封面故事,探讨“一个日本,两个世界”。
与此同时,2006年1月底,管理大师大前研一的著作《中低阶级崛起的冲击》,更以国家财政与经济结构的层次,直指“日本社会正往下流动”,一个中产阶级消失的“M型社会”已在日本渐渐形成。这使得“下流社会”在日本沸沸扬扬。
人们不禁要问:曾经号称“一亿总中流”(即生活中等的国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日本中产阶级难道已经分崩离析日本真的进入“下流社会”了吗
日本媒体的评论普遍认为,通过《下流社会》一书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小泉出任首相之后,为纡解泡沫经济遗留下来的1000兆日元财政赤字,采用了自由开放的小政府管理模式,令整个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加剧。如今的日本社会只容许少数富人或有才华的人成为赢家,像多达500万人的自由职业者和至少60万的“NEET”一族,他们没有固定的收入保证,也没有相应的社会地位。不易积攒财富,所以才会贫者愈贫,翻身无望。《下流社会》一书揭示的正是所谓中产阶级分崩离析之后,日本社会各阶层之间无法实现的相互理解与沟通。
美欧中产阶级也开始消失。据《天下》杂志道,美国也开始出现“中产阶级消失”的现象,九成美国上班族无法享受到生产力上扬的成果,祇有收入最多的那一成人,享受到好处。愈来愈多美国中产阶级感觉自己正沦落到下层阶级。最近调查发现,在美国,年收入2.5-7.5万美元的中等收入人口逐年减少,但2.5万美元以下,和7.5万美元以上的两个族群都在增加。 1989~2003年,美国中产阶级家庭负债增加了75%,在个人破产案中,中产阶级竟高达92%。
英国则出现“IPOD世代”(iPod generation),被形容是一群没有安全感(insecure)、压力大(pressured)、税负过重(over-taxed)、债务缠身(debt-ridden)的一代,对人生丧失热情。
伦敦经济学院社会学教授理查德德.塞尼特(Richard Sennett)在其2006年发表的新着《新资本主义文化》一书中也谈到了“窘迫的欧美中产阶级”问题。他认为,由于新经济的影响,在美国,处于五等分中间20%的中层收入比15年前几乎好不了多少。尽管房产升值了,但这笔资产很难作为普通收入进行评估;为了拉动消费,美国和英国中等收入家庭一直在堆积债务,而欧洲的中产阶级也好不到哪里去。 (:《中信泰富政治及经济研究部 中国税务杂志社综合研究组》)(国家发改委研究所 夏小林)
条留言